資料使用規範

【規範緣起】

農業部林業試驗所「生態及生物多樣性資訊雲端基礎建設與應用」計畫(以下簡稱本計畫)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開放資料,提高政府資訊資產透明度,建置林業試驗所生態感測資料開放平台(以下簡稱本平台),鼓勵個人、企業和組織(以下簡稱使用者)運用本計畫開放資料創造知識資產及便民服務,特訂定本規範。

【規範目的】

本規範所稱之開放資料,係指本計畫以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(包括但不限於光碟、磁片、磁帶、電腦資料庫及網站等)所儲存之影像、聲音、圖形、文字、程式、軟體及其相關資訊,經本計畫審認後認為適於提供公眾開放利用之各項資料。其範圍以本平台上所提供之資料清單為限。

【授權方式】

本平台所開放資料之使用規範及授權方式,準用「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」。